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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01期:“我”之探源(外一篇)
文/孙延宜(山东)
“我”字是第一人称的代词,指自己,简单易写,亲切无比,但仔细追溯一下其渊源,却不禁令人吓出一身冷汗来。
“我”是会意字,从戈;甲骨文中的“我”字形如兵器。戈是古代常见的一种兵器,其突出部分叫“援”,援上下皆刃,用以横击和钩杀,勾割或啄刺敌人,因此,古代叫做勾兵或称啄兵。后来从“戈”中引申出“杀”的含义,因此,《说文解字》中云:“我,古杀字。”“戈”还可代指战争,如干戈,“偃武息戈,卑辞事汉。”可见,“我”从单纯指兵器,再到“杀”、“战争”等义是经过一定的历史演变的。
那么,“我”何时开始指称自己的呢?“戈”在古代是一种很有代表性的武器,能够激发大家的斗志。戈兵属于国家的正规军,《礼记·檀弓下》有大丈夫当“持干戈以卫社稷”,因此,武士常持戈以自恃。战争中持戈的军队称“戈方”,与其他兵种相区别,“戈”便有了“我们”的意思。到了西周时期,“我”开始代指自我,正式成为第一人称代词。但古代使用最多的还是“余”“吾”,第二人称也用“汝”“尔”,而不是“你”。“我”“你”这些现代交际经常使用的人称代词,是伴随着元杂剧、明清小说以及近代白话文运动而逐步确定其地位的。
无独有偶。“自”也是第一人称的代词,指自己。仔细追溯一下其渊源,似乎也有点儿不雅。 “自”字为“鼻”的本字。在甲骨文和金文中,找不到“鼻”这个字,但是,通过资料文献可以看出,古人将“自”当“鼻”用,发“鼻”的音。东汉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就对“自”作了注释:“自,鼻也,像鼻形。”这说明,“自”字是个象形字,本意指代鼻子。
生活中,由于人们在说到自己时,总喜欢指着自己的鼻子,所以“自”便有了“我”“自己”之义,被人们拿来作第一人称代词用。并进一步引申转义,又有了“从”“由”“当然”“开始”的意思。
后来,为了表义精确,人们便在“自”下面加了一个声符,造出“鼻”字,专指“鼻子”。由于“自”、“鼻”本为一个字,所以“鼻”也继承了“自”的衍生义,“鼻”也被拿来代称创始、最开始的事物,比如孔子被称为儒家“鼻祖”等。您看,汉字的演变是多么的有意思呀!
“砍袍报仇”的豫让
豫让“砍袍替主人智伯报仇”的故事,虽不像曹操“割发代首”的故事那样妇孺皆知,但毕竟也载入了史册,且留下了“漆身吞炭”的成语。
春秋末期,晋国国君权力大大削弱,大权旁落到了少数几个大夫手里,这些大夫又彼此争斗。大夫赵襄子杀了大夫智伯,分掉了他的封地,又灭了他的宗族。
智伯有个心腹家将名叫豫让,智伯对他十分信任。智伯被赵襄子杀死以后,豫让发誓一定要杀赵襄子为智伯报仇。他改名换姓,装扮成囚徒,身上藏了匕首,潜入赵襄子宅内的厕所里,准备乘赵襄子上厕所的时候刺杀他。这天,赵襄子上厕所,忽然闻到有一股生人味,立即命令左右搜查,结果发现了豫让。赵襄子问:“你是什么人,竟敢身藏匕首前来行刺?”豫让毫不掩饰地说:“我是智伯的家将,我要为我的主人报仇!”左右听说他是刺客,都要赵襄子杀了他。赵襄子摆了摆手,说:“智伯没有后代,现在豫让为他报仇,是一位义士,不能杀他,放了他!”
赵襄子放了豫让后,问他:“我放了你,你是否能释前仇?”“你放了我,这是你对我的恩德;我为主人报仇,这是我的大义!”豫让回答道。
豫让回到家里后,仍整日想着为智伯报仇的事儿。他知道赵襄子会注意自己,便决定改容,让赵襄子认不出自己来。为此,他剃去胡须和眉毛,又把头、脸、身子漆成生满疥疮的样子,到市中去乞讨。他的妻子到市中寻他,听到他乞讨的声音,以为是豫让,可追上前去一看,发现不是他,只好离去。等妻子离开后,豫让知道自己的容貌已改变得很成功了,但声音还能被妻子及熟人听出来。于是,他又吞下烧红的木炭,使自己的声音变哑。这样一来,就是他妻子见了,也认不得他人,听不出他的口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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