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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传统“义”德的历史底蕴和现代弘扬
“义”字最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,“义”概念产生于商周时期,春秋时期诸多思想家对“义”曾做了诸多解读,使其内涵得以不断的丰富和发展。在汉代和两宋时期,有关“义”经历了两次重大转变,后至清代和现代,人们对“义”进行了两次反思、调整和复归。可以说中华传统“义”德贯穿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,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。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与发展,“义”德在当今社会实践中存在诸多缺失现象。因此,探究这一传统道德如何在现代得以更好地弘扬,更好地使其在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现实价值,确有其必要。
一、传统“义”德的历史底蕴
春秋战国时期,是我国古代社会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大变革时期,随着铁犁牛耕的使用,小农经济迅速发展,私营手工业也开始活跃起来,在意识形态上,以维护奴隶制和宗法制为旨归的周礼日趋衰落,整个社会出现礼崩乐坏的局面。面对此一乱局,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,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学说,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学说等等,纷纷提出自己的治世之道,即规范社会行为的各种道德主张,因此萌芽于奴隶社会的“义”,作为这一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得以确立。尽管不同的阶层对义的理解不尽相同,但作为一种道德要求,“义”在历史上毫无疑义确曾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(一)传统文化中的“义”的概念
自春秋以来,“义”一直是中国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,圣贤先哲们不断地挖掘与阐述“义”德的内涵,把“义”作为极为重要的价值观注入到民族的道德体系中,并积极地予以推广弘扬。与此同时庶民百姓也十分推崇“义”德,他们凭借自己朴素理解与生活实践,不断地丰富着“义”德的内涵。
1.作为衡量人们行为的准则的“义”
义,《说文》释之为“己之威仪,从我羊”,先秦时期上层社会很重视仪,后来随着社会发展,人们逐渐把规范外在容貌和行为举止的“仪”,演变为衡量判断人的行为是否合乎特定道德内容要求的“义”。儒家的《礼记·中庸》说:“义者,宜也。”义是适宜、应当的意思,即一个人的行为一定要适宜一定的社会规范。义作为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适宜社会规范的准则,因此要求人应该按照义行事,所以孔子说道:“君子之于天下也,无适也,无莫也,义之与比。”[1]33义的这一规定,使人们认识到行而宜之谓之义,行而不宜就是不义,所以人们如何来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合理,就看他的行为是否合乎义。义的内容具有着广泛性,包括仁义、礼义、忠义、信义、孝义等等,从这些层面来衡量自己的行为,才不会误入歧途,才能成为君子,远离小人。
2.作为人应该走的“正路”的“义”
义除了“宜”的含义外,还有另外的一层含义,即“正”——正当。《墨子·天志下》曰:“义者,正也。”[2]188孟子也说:“仁,人之安宅也;义,人之正路也。”[3]208先哲们把义的内涵看做是“正”,认为“义”是一条引人为善的光明正大的路,只有在这条路上走下去,人才不至于为恶为奸。但很多的人往往会背离义,他们宁愿放弃光明正大的正路不走,而偏要走崎岖的小道,在孟子看来舍正路不走的人,是自己害自己的自暴者。“义”是通达人心之所的正确途径,所以任何人都应该以义为准绳,用义来裁制自己的行为,才能够做到正当,成为品德高尚的人。
3.体现侠义、道义精神的“义”
“侠”是中国历史上富有鲜明个性的群体,侠义是一种被人民认可并受到尊重的精神品格。在中国历史的不同时期,无数的游侠在别人危难之际伸出援助之手,在别人穷困之时给予救助,不失信于人,不背弃自己的诺言,有仁有义,以至于人们千里传诵他们的义行。正因为有这些游侠敢于将正义付诸行动,敢于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,人们才会把他们寻求社会正义、社会公正的朴素的政治愿望,寄托在“侠”的身上,把“侠”视为正义的化身,借以希望铲尽天下不平事。与侠义精神相比较,道义精神虽然与其在一些方面有相似之处,但二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显著的。道义一般称之为江湖道义,它体现出的是一种集体的共同的价值理想,而侠义观念侧重于个体人格的精神。所谓江湖道义精神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:首先是替天行道,报国为民;其次强调生死与共,有难同当,有福同享;最后除暴安良,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。这种江湖道义使闯荡江湖的人,由陌生变得熟悉,由孤弱无依靠走向拉帮结派,甚至作出惊天动地的事情来。桃园结义是中国老百姓家喻户晓的故事,刘备、张飞、关羽三个陌生的人由于意气相投结为异性兄弟,共同救困扶危,上报国家,下安黎庶。这种道义精神对处在社会底层的百姓团结起来、保护自己、反抗压力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,在民间社会普遍流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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